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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履职 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

苏州新闻网 2025-03-18 13:09

□苏报记者 王小兵 实习生 鞠楠 苏报通讯员 葛梦桐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化妆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记者了解到,2023年以来,昆山市检察院共起诉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刑事案件50件7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

“减肥胶囊”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获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昆山市检察院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方式,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明确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布曲明。然而,刘某甲明知故犯,雇佣刘某乙低价购入添加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并通过网络渠道“贴牌”销售至外省多地,销售金额达170万余元。经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刘某甲、刘某乙有期徒刑九年、五年,并处相应罚金。同时,昆山市检察院对二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170万余元至昆山市消费公益基金专用账户。目前,这笔赔偿金已全部履行到位。

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诈骗900万元化妆品

高端护肤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容易引起不法分子的觊觎。对此,昆山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守护消费者的“美丽权益”。

2023年2月,某电商平台发现部分化妆品退货为假货,造成重大损失。侦查机关调查发现,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许某伙同刘某、陶某,一边从电商平台购买正品化妆品,一边通过渠道购买低价冒牌化妆品,再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将冒牌化妆品顶替正品办理退货退款,骗取电商平台正品化妆品价值900万元。许某还将诈骗所得的正品化妆品和冒牌化妆品掺杂在一起,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表面卖的是“神仙水”,实际是“仙人跳”。

2024年1月,经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刘某、陶某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十倍于销售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获支持

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昆山市检察院办理的孙某结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

面对孙某结、刘某军泡发、销售的银鱼每公斤甲醛含量超标300多倍的犯罪事实,昆山市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围绕销售数量、银行账户流水、上下游关键证人等开展补充侦查,精准锁定孙某结犯罪数额为129万余元,刘某军参与生产并帮助销售金额为67万余元。

2023年3月,经昆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孙某结、刘某军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年,并处相应罚金。该院同步对孙某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达1300万元,获法院判决支持。

昆山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2件57人进行梳理,深入分析案件暴露的社会治理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当面送达检察建议书,提出紧盯食品加工流通、加大处罚力度、注重宣传引导等建议,推动该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昆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蔡涛表示:“我院将持续以检察履职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与各方力量的协作配合,守护好百姓对品质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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