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葛芝通讯员李宇翔曹阳)将鸭肉混入牛羊肉中,包装成牛羊肉涮肉片产品,借他人经营资质售卖。近期,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成功破获了王某某无证生产掺杂掺假的食品案件。这也是苏州市唯一一件2024年第二批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挂牌督办案件。
2024年5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某生鲜超市发现王某某涉嫌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同时在当事人生产场所内发现了其制售的牛羊肉卷预包装食品、涉案原料、工具、设备等生产成品、工具以及原材料。该案经由姑苏公安、姑苏检察院、姑苏市场监管局三方单位磋商,认为当事人王某某现有违法行为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遂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将该案交由市场管理部门处办。
因案涉多区,属跨区域案件,该案经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管辖,由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处理,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于2024年5月29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王某某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生产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当事人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采购鸭肉大板、牛羊肉大板,自行切片进行简单加工,将鸭肉混入牛羊肉中,并包装成牛羊肉涮肉片产品通过借用他人经营资质(已另案处理)的方式对外销售,销售对象主要为姑苏区、相城区商户,经统计,当事人涉案违法产品货值金额共计近4万元,违法所得3万余元。
当事人王某某未经许可生产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的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的行政处罚。同时,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涉案产品流向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违法线索通报,完成案件的全链条闭环。
本案为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在刑事处罚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以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使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导其遵守法律法规,从而达到预防再犯的目的,这是行政管理机关的使命与目的,也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了指导意义。下一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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