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9月9日上午9时,江西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南昌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从庭审现场获悉,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据媒体消息,劳荣枝生于1974年,曾在九江某小学当语文教师,工作稳定,而且福利待遇良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月收入能达到400元。她曾办理了停薪留职,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三年内,劳荣枝与法子英多次实施抢劫、杀人。
期间,劳荣枝不仅整容,还使用多个虚假名字在全国多地潜逃,靠在酒吧、KTV等场所打零工、短工为生。最终,民警成功在某商场将帮忙照看手表生意的劳荣枝抓获归案,逃亡近20年的罪犯最终落网。
202012月21日、22日两天的开庭审理过程中,劳荣枝当庭翻供,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并否认了部分杀人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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