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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被判赔偿 这样的较真 开了个好头

苏州日报 2017-06-29 14:48

□宋特哉

昆山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软文,擅自使用7张明星照片,被当地法院判赔5万元,同时还要公开赔礼道歉。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不是太过较真了,不就是使用了一下公开的照片吗,用得着如此大动干戈?其实,这涉及到的是法律问题、底线问题。企业、单位利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软文,如果是原创,本身没有啥问题,但宣传软文试图借助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推广相关的产品服务,这就有大问题了,不仅严重侵害了明星的肖像权、姓名权等合法权益,也侵害了照片拍摄者的知识产权。所以,该公众号被判赔偿天经地义。

不过,此次该公众号被判赔偿的意义还远不止这些。因为,从朋友圈中接收到的公众号文章来看,更多的公众号正在印证着“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歪理,内容七拼八凑,资料、图片“来自于网络”,似乎成了免责的王牌。殊不知,无论是统计资料、调查资料,还是通讯报道、分析报告等等,都是别人的劳动成果,都是包含着知识产权的。随随便便拿来就用,美其名曰“内容生产”,与众多被曝光抄袭的论文,没有多大的区别。而被曝光抄袭的论文的作者,不仅要受到社会公众的口诛笔伐,还要受到取消学位授予或职称晋升资格的处罚的。从这种角度上来看,随着较真的人越来越多,公众号倘若依然故我,那么被判赔偿,应当还只是一个开始。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舞文弄墨、著书立说是何等神圣的事情。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不管怎么说也是文章的一种。那么,就得按照文章的标准和要求来做,走劳心费力的“原创”之路,否则,官司缠身的一天就不会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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