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邵群)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有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我市将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从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5个百分点。即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0.5%,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据预计,今年全年将为全市参保企业减轻负担超过6亿元。
自下月起,将按新费率执行。1月至4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将予以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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