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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限购政策有哪些?厦门户籍居民拥有2套以上住房

网络整理 2022-06-05 14:04

2016年厦门限购有哪些?厦门户籍居民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拥有1套住房的非厦门户籍居民不得购买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房。厦门限购有哪些?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2016年厦门限购政策

一、加强土地供应

1、住宅用地年供应量比前五年平均供应量增加30%。

2、提高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应比例,90平方米以下户型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70%。

3、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用地供应。

二、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家庭2套及以上、非户籍本市户口1套及以上、非户籍本市户口无法提供个人证明的连续缴纳或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及其他三类家庭,暂停销售厦门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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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买贷款政策

1、购房者家庭首次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厦门房产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如果购房者的家庭有未偿还的住房贷款,然后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工薪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房屋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首付不低于20% 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4、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执行1.1倍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5、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6年厦门限购措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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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厦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区人民政府、市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分城施策”,经市政府批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住宅用地流转前期工作,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 2016年至2018年,力争使住宅用地年供应量比前五年平均供应量增加30%。提高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供应比例,90平方米以下户型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用地供应。

二、进一步严格落实限购政策

以下三类户,暂停销售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房。

(一)户籍在本市且有2套以上房屋的家庭;

(二)拥有一个或多个住房单元的非居民家庭;

(三)非本市居民的家庭,在该日期前3年内,无法提供每月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连续2年以上的证明购买。

上述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现房(二手房)。交易时间确定方式如下:新建商品房购买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为准,现房(二手房)交易以营业收据为准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时间。

三、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按照国家有关住房信贷政策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要求,引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完善个人商品房贷款政策,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发展。 、所购房屋是否为普通商品房等,实行差别化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其中,购房者家庭首笔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房人家庭有未偿还的住房贷款,再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工薪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以上首付比例90平方米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执行1.1倍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停止申请第三次及以上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给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完善以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着力解决“夹层”和“新市民”住房困难”。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国土地产部门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审,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及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暂不发放预售许可证。证书或暂停网签资格;督促开发企业对符合预售申请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一次性申请预售,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发售。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挂牌、惜售、哄抬房源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价格、倒卖“门牌号”以及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

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严格审查借款人收入证明和还款能力的真实性,严格核实首付资金来源,严禁首付加分。杠杆作用;严格按照金融法规有关部门要求发放开发贷款,规范业务运作,确保开发资金真实使用。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开发企业购地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和开发贷款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违规行为。

七、严格的土地供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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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厦门房产政策,开发企业在征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竣工的规定的建设。适时提高土地出让门槛,采取新的土地出让招标方式。当招标价格达到一定限度时,该地块上建成的商品房必须出售。加强土地供应后履约监管,加强土地、房地产、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动,对开发企业从征地到竣工的全过程监管建设,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合同。

八、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解读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引导企业理性征地、居民理性消费。对捏造信息、不实报道、造谣生事的,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依法追究责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引导,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九、有效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和稳定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房地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执法等单位参与,负责协调推动房地产市场各项政策落实,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会商信息共享,加强跟踪、分析和处理。把握房地产市场判断,全面落实政策,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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