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彭化成)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组建6个市委巡察组对8个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2个经济大镇(开发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6个市级机关部门党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并公布联系方式。同时,组建1个市委专项督查组,对市委“1+7”清单管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市委巡察进驻动员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将紧扣“四个聚焦”,紧盯本轮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和“关键少数”,聚焦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迈上新台阶、助推市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促进经济大镇(开发区)发展提质增效,深化常规巡察专项打法,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履行职能责任中存在的偏差,督促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巡察监督新成效护航苏州高质量发展。
市委各巡察组将在各被巡察单位现场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专门邮政信箱和电子信箱等。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巡察组撤点前3天左右。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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