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已在北京二中院和解解决。申请执行人已于2019年12月23日向二中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二中院将对该案作结案处理,并陆续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此前,王思聪被京沪两地法院连环“限高”。
10月12日,王思聪被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于11月20日被发现已取消。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11月21日,王思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布3条限制消费令。
至此,记者从法院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以上限制消费令均已取消。
Copyright (C) www.szdushi.com.cn
苏州都市网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29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