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2:或有不规范之处,但没必要挑剔
江苏省书法院院长李啸则认为,谈错误谈不上,“晓”字可能问题大一些,看来像简化字,但古代行书中也有这么写的。另外,“馆”,供宿供膳,所以从“食”。它的异体字作“舘”,说明“馆”属于房舍一类。供游览眺望、起居、宴饮之用,体量可大,布置大方随意,构造与厅堂类同。本义是高级客舍,宾馆。旅游景点中才用于指博物馆。李啸表示,虽然通用,一般吃饭住宿之地为“館”,用食字旁居多,其他则用“舘”。像“舘”用于书馆则更合适一些,但通用也无妨。“或许有不规范之处,但作家题字随性写,按感觉走也很好,体现雅致的修养,不妨宽容一点看,没必要那么挑剔。”篆刻专家李路平则认为,不存在什么错误,可以这么写,网友如此挑刺,有点为凸显有文化找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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