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函)近日,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对市区10家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游泳池水质监督抽检。经检测,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有限公司2份游泳池水样的游离性余氯不合格。
本次监督检查中,执法人员检查了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0家游泳场所的20份游泳池水进行了监督采样抽检。经检测,20份游泳池水样中大肠菌群、pH、浑浊度、尿素、细菌总数均合格,
合格率为100%;但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浅水区、深水区2份游泳池水样的游离性余氯分别为1.52mg/L和1.64mg/L,而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规定,游泳池水余氯应为0.3-0.5mg/L。
针对上述不合格单位,执法人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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