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交警支队今天(10.12)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2017年10月20日起,将下列路段设置为重点管理路段:
葑谊街、文萃路(南摆宴街至北摆宴街)、南摆宴街、北摆宴街、星港街(中新大道西至苏虹路)、东延路(星湖街至星塘街)、西华林街(金鸡湖大道至石港路)、仁爱路(翠微街至林泉街)、新平街(崇文路至若水路)、翠微街(仁爱路至星湖街)、苏州大道东(星湖街至万盛街)、圆融西街、圆融东街、圆融环路、南施街(九华路至现代大道)、亭隆街(唯正路至阳澄湖大道)、唯华路(星湖街至康洲街)、锦鳞路、阳澄环路(锦鳞路至水泽路)、阳澄环路(传灯路至阳澄湖大道)、水芙路。
交警提醒:在重点管理区域路段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处以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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