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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物业“出售”停车位,两业主被骗十多万

现代快报网 2017-08-02 16:28

一名小区女物业人员,谎称自己能够帮助业主低价买入地下停车位。在骗取业主信任后,携带业主交付的 11.5 万元巨款人间消失。日前,扬州江都警方经过走访调查、巡防蹲守等工作后,顺利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低价买车位,业主很心动

卢某是江都某小区的物业人员,因为经常上门向业主催缴物业费,与不少小区业主都打过交道,业主们也都知道小区里有一名女物管叫小卢。2016 年 2 月某天,卢某与业主刘某在小区攀谈了起来,"刘老板,你还没买停车位吧?我手里有几个名额,能够低价出售地下停车位。"

卢某表示,小区里每个地下停车位的售价在十万元左右,而她能以八万元的"员工价"买到停车位,"如果你能拉上几个人一起买停车位,我能用四万元的‘团购价’帮你买到停车位。"听到卢某的话,刘某心里很心动,正巧刘某的亲戚也住同一小区,刘某找到亲戚商议,一致认为从卢某手里买停车位非常划算。

缴纳购买款,迟迟没下文

随后几天,卢某便带着刘某等人在小区里"巡视"空闲停车位,最终刘某和其亲戚以 11.5 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三个停车位。"应该每个车位卖四万元,但是其中有一个车位位置不好,就收你们三万五吧。"收款时,卢某很"大气",让刘某等人颇为感动。

然而,刘某一方将购买款全部交给卢某之后,停车位的事情却没了下文,刘某始终没能拿到车位证,便找到了卢某理论。起先,卢某还会打着哈哈称需要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后来便人间蒸发了,刘某也再也没能联系上她。随后,卢某找到了物业部门了解情况,物业告知物业公司对停车位只有管理权,没有出售权,"出售权在开发商手里,卢某肯定是骗你们钱的!"

前夫欠巨债,诈骗为还钱

江都警方接到报案后,随即针对卢某进行了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得知卢某出生于 1987 年,离异。其前夫张某因赌博而欠下了不菲的债务,为了让卢某和孩子不受牵连,张某才选择了和卢某离婚。虽然两人已经离婚,但民警多方打探得知卢某和张某一直生活在一起。民警获悉,张某有一辆代步汽车,随后根据这辆汽车的行动轨迹展开搜查。近日,巡特警队员在马路上发现了可疑车辆,便进行拦截盘查,犯罪嫌疑人卢某正在车内。

对于自己的诈骗行为,卢某供认不讳。她表示,自己之所以行骗,就是想快速弄到钱,以帮助张某还债。卢某交代,为了给张某还债自己干过快递员、推销员、物业人员等多个工作,"张某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家里开销都靠我的工资,根本不够用,更别说还钱了。"

警方提醒:

购买房屋、车位等需经由售楼处购买,并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五证是否齐全,物业并无销售资格,市民切勿因小失大。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开发商会委托物业代为销售车位,在这里,警方教你三招辨别真伪:

1、看购买合同的签章。车位的所有权和销售权势开发商的,因此合同上卖方的签章必然是开发商,物业个人及公司的签章都是无效的。

2、要看收款人的信息。车位费千万不要以现金方式交给物业工作人员;转账要看清收款人的信息,一定要转给开发商的公司账户,不要转给个人账户,也不要转给物业公司账户。

3、要看收款收据的签章。收款收据的签章必须是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签章只代表物业公司收到车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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