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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市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涨!

城市早八点 2016-12-23 09:06

本报讯(记者冷凝)据市人社局消息,明年1月1日起,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进行调整。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至46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至320元。据测算,该政策调整涉及人群约2.4万。

根据今年年初的调整,目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四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补贴。

同时,为解决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苏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问题,从2017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三线人员”生活困难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0元。即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差额为380元及以上的,月补贴额为380元;差额不足380元的,月补贴标准为实际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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