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芝)电梯安全直接关系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餐饮场所、综合性商场等重点场所。然而近日,姑苏区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中,查处了电梯超期未检的情况。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金阊分局在对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时,发现3台正在运行的电梯均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检测报告。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全面实施。电梯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实施检验、检测分离。各电梯使用单位对15年以内的电梯,分别在第1、第4、第7、第9、第11、第13、第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其余年份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15年以上的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经调查,这次超期使用的3台电梯中,有1台处于自行检测年,有2台处于检验年,金阊分局执法人员已对以上情况分别处理。对于使用未经定期检测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通过查办这例案件,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敲响警钟,预防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目前,全市电梯数量已超过22万台。为了实现精准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特设智慧监察”系统,对电梯基本信息实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发现有超期设备、脱保设备,会及时通过系统发出预警。
市监部门提醒,乘电梯时可关注电梯轿厢内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它能够反映电梯的安全状况和维保情况。乘梯日期应在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范围内。扫描《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可以查看到相应电梯的基本信息和维保检测情况。同时,乘梯者应避免伸手拦门、在电梯内蹦跳、反复按开关按钮等不良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干扰电梯运行,增加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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