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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优化水环境,留住江南水城韵味

2021-11-26 17:58

  苏州市相城区内有河道1100多条,省骨干河道13条,省保护名录湖泊10个,水域占国土面积1/3以上,是名副其实的典型“江南水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今年3月,相城区委、区政府召开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部署会,明确将劣质水体整治作为水环境治理的突破口,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持续发力系统治理,立足抓早、突出抓实、务求抓好,努力推动全区水环境治理质量显著提升。

  一场“优化水环境,留住江南水城韵味”的“全民战役”就此打响。

  在这场“战役”中,相城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治水思路,把控源截污、源头治理、长效管理作为有效途径,系统推进河道治理、滨水绿岸改造、人居环境改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制度保障:多主体参与共治

  相城区清醒认识到,推进水环境治理,必须注重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强化制度执行;要加快构建现代水环境治理体系,从治理主体、治理手段和治理能力三方面着手,助力美丽相城建设。

  今年3月,相城区委、区政府全面启动全区劣质水体整治工作,明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快的行动提升全区水环境。区政府分别于5月12日、8月26日召开推进会,进一步明确要求、推进工作,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多主体共治。

  通过建立健全区镇两级河湖水质常态监测机制,系统开展排查调查,摸清底数,全区累计排查出劣质水体100余条。

  组织全面整治方案编制,精准开展“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工作,明确时间节点、治理措施、责任单位等内容;组织多部门会审整治方案,形成四大类劣质水体整治监管清单实现整治方案编制全覆盖。

  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出台管护制度,推行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管护“五位一体”的河湖养护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已创建39条生态美丽河湖。

  构建区、镇、村+民间河长“3+N”工作体系,把劣质水体整治作为水环境治理重点,直奔整治现场、紧盯整治进度,今年以来,已开展督查12次,整改水质问题80个、整治河道55条。

  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工作,创新采用遥感监测,通过无人机航拍、陆上护河员巡查、水上保洁船养护,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巡查,形成巡河-交办-督办-反馈-查验闭环,截至目前,已出动巡查人员32756人次,发现问题2150处、完成整改2099处,其余责令限期完成整改。

  落实2021年第1号市总河长令要求,对排查出的劣质水体分类、分年度予以推进整治。截至目前,纳入今年整治任务的32条城市建成区劣V类水体,已全部开工整治、其中4条已完成。

  全局联动:共治共保共责任

  在治水工作中,相城区从一开始就明确,水环境治理应打破片区、行政区划限制,做到全局协调联动,强化整体性一体化推进水环境共治共保,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责任追究一体化机制。

  相城区治水的决心是不容置疑的,该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劣质水体排查,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全区所有河道进行定期水质监测;落实整治经费1.5亿元,主要用于河道疏浚、生活污水治理、控源截污等方面。并实行全程水质跟踪督查,开展整治成效评估,每月组织现场督查,紧盯整治进度及成效,通报问题至责任部门。

  从源头抓起,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已完成28个村庄595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125个工业企业、316个小型排水户、54个小区阳台和单位庭院实施了“控源截污”改造。大力开展排水达标区建设,年内将完成11个城市建成区、17个城镇建成区的达标区建设。

  加强区域水系连通,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完成永昌泾拓浚整治工程(元和塘以西段),年内还将开工元和塘治理工程。

  通过管护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综合执法力量,开展涉河建设、水土保持、排水、取水4项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偷排、直排废水等污染水环境非法行为,加强河道日常维护,购置23条机械化船只,提升蓝藻水葫芦机械化打捞能力。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现有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自2018年起,先后投入11亿元,对其中3座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目前均已进入通水调试阶段,年底前全部投用,全区污水处理能力届时将超40万吨/日。已建成转输管17.3km、应急管5.4km,在完成各片区互联互通管网建设后,将逐步停运少数规模较小、工艺相对落后的污水处理厂,以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不断提升收集、处理效能。

  铁腕手段:彻底整改不反弹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关系千家万户。近年来,相城区综合运用多种水环境治理手段,不断创新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措施,形成治理水环境、推动绿色转型的强大合力。

  相城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统筹治水关键作用,坚持治理管理并重,结合断面长制等工作制度,落实政府责任、部门责任、河长以及断面长责任,从整治方案编制、审核到常态监管实施闭环管理,确保问题彻底整改不反弹。

  由区河长办牵头,每月组织督查,进行成效评估及跟踪监测,坚持边治边查、边查边改,每月进行情况通报,并抄报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于工作不重视、进度脱幅、质量把控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进一步压实整治责任。

  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压实基层河长责任的指导意见》,完成市级“一事一办”任务23项、占比74%;累计下发区河长办交办单26张。

  截至目前,已累计巡查公示牌6142次,发现问题并系统派发115次,完成整改64次;抽查河长电话181次;与常熟市签订联合河长制深度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跨界联合治水成效。

  与此同时,相城区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攻坚行动,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始终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削减污水排放总量的重要抓手,从源头上根治水污染。巩固强化重污染企业、“散乱污”企业(作坊)淘汰整治成效,力争“散乱污”企业(作坊)动态清零。

  近期闭幕的中共苏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明确要求“相城区要瞄准前沿,敢想敢干,努力实现“后发先至”,打造苏州市域新中心,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数字化发展第一区”,相城区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在率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努力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先行示范、“美丽江苏”的标杆城市。(潘飞龙 李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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